政府信息公开
(勐董镇)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
办公室地址: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7123759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沧源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沧发〔2024〕25号)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勐董镇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镇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勐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勐董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勐董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群众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勐董镇综合设置下列9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公路养护、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强边固防、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与技能培训、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工作。承担产业发展、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

(九)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承担兴边富民、边民服务管理、发展边境特色产业、服务边境贸易、参与边境管控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促进、城乡规划建设、财政、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

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镇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进一步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

第五条 规范各类平台建设。依托镇现有机构,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力量,构建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形成指挥顺畅、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治理格局。重点是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建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便民服务平台,依托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等。平台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召集人,定期筹备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动跨层级、跨行业、跨领域、跨机构的重要工作落实。

第六条 勐董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4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用于配备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用于配备党委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兼任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等,鼓励在规定领导职数内交叉任职。具体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核定事业编制44名(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0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具体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1名,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1名。

第七条 勐董镇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采取岗位制,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人员可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人,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员力量与岗位任务均衡匹配。加强岗位履职监管评估,完善岗位考评机制,压实岗位工作责任,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现有机构中明确承担相关职责。

按照党中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镇党委意见。

第八条 本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李继云,男,傣族,1979年8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武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深化改革等工作。联系:勐董社区党委、白塔社区党总支、坝卡村党总支、刀董村党总支、芒回村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李智眸,男,佤族,1988年5月生,大理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教育、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产业发展、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联系:帕良村党总支、永冷村党总支、龙乃村党总支、芒摆村党总支、永和社区党总支、青年人才党支部。

罗敏,女,佤族,1991年8月生,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主持人大工作。负责妇联、科协、红十字会、蜜蜂产业等工作。联系:永和社区党总支。挂钩:永和社区。

张全勇,男,汉族,1988年2月生,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党建、深化改革、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档案、保密、口岸、园区、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后勤保障、社会工作部等工作。联系:芒摆村党总支、党政综合办、政协学习活动小组。挂钩:芒摆村。

李城祥,男,佤族,1985年6月生,云南警官学院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协助书记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处、强边固防、城市综合管理、市域治理现代化、综合执法、法治建设、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联系:芒回村党总支、县交警大队勐董中队、勐董边境派出所、勐董司法所、边防和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挂钩:芒回村。

陈艳霞,女,佤族,1986年6月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书记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联系:勐董社区党委。挂钩:勐董社区。

胡海,女,汉族,1992年7月生,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勐董镇监察室主任。主持纪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刀董村党总支。挂钩:刀董村。

李娜,女,佤族,1991年2月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党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城市大党工委、边境党建联合体、基层党建“四个一”、人事、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联系:龙乃村党总支、退休党支部、基层党建办、党群服务中心。挂钩:龙乃村。

施建华,男,汉族,1981年8月生,国家开放大学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干部理论学习、信息等工作。联系:帕良村党总支。挂钩:帕良村。

王晓江,男,佤族,1982年3月生,云南农业大学在职专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武装(含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农业统计、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产业发展、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地震、气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含消防)、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卫等工作。联系:坝卡村党总支、经济发展办、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挂钩:坝卡村。

郭凤馨,女,佤族,1988年12月生,云南民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审计、财政、村级委托代理、民政、工会、生态环境、残联、医保、社保、文化旅游(文物保护)、乡村旅游、教育体育、广电、税务、金融保险、政务服务、工商联、供销、商务等工作。联系:永冷村党总支、社会事务办。挂钩:永冷村。

梁自敏,男,佤族,1997年12月生,河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董镇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团委、发改、征地拆迁、自然资源、住建、村镇规划、项目、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交通(农村公路管理)、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固定资产投资、工信、电力、能源、搬迁安置等工作。联系:白塔社区党总支、勐董自然资源管理所、兴边富民事务中心。挂钩:白塔社区。


1.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公路养护、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强边固防、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与技能培训、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工作。承担产业发展、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

9.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兴边富民、边民服务管理、发展边境特色产业、服务边境贸易、参与边境管控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促进、城乡规划建设、财政、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