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
现将《临沧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临沧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沧源佤族自治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民政局章(代)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