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6〕114号)要求,经沧源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核查公告,签字确认上报的脱贫户名单及退出程序进行了审查,拟田三木社、赵叶那、鲍三木块、刀小五、班成斌、班德兴等2305户7470人,于2016年脱贫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名单附后)。
现予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