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政府令第166号)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县已竣工验收并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回条件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生权 0883-712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