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二)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各项社会保险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三)加强统筹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并监督实施。
(五)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
(六)加强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八)加强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社会保险资金和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发布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十二)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承办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一、李家俊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普法、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经济指标、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联系芒卡镇、班老乡。
二、肖红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单位内部事务、机关日常运转、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综治维稳、全面深化改革、财务、干部档案、意识形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项目建设和保密、普法、来信来访、提案议案的协调督办答复、爱国卫生运动、网格化管理、工青妇、双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保密和老干部等方面工作 。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联系糯良乡、单甲乡。
三、杨章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劳动用工、劳动关系调整、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禁毒防艾、民政、残联、工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 劳动关系股。
联系勐省镇、岩帅镇。
四、石红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工作、经济指标、人事人 才等方面工作。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人才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勐董镇、班洪乡。
五、张艳娟 局党组成员、 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负责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
分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勐来乡、勐角民族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
六、分工协作关系:
李家俊——肖红仙
杨章强——石红莹
石红莹——张艳娟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劳动关系股7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