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水务局)
索引号
swj/2025-00007
发布机构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文  号
日期
2025-03-19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田秀仙 浏览:181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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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开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汛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渔业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并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与乡(镇)间的水事纠纷。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小型水利工程和跨乡(镇)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和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小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生产和建设开发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农村水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质量监督站、咨询服务站、河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统筹推进水利项目规划计划。2024年县政府下达水利固定资产目标任务6亿元,2024年1-10月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55亿元,完成县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6亿元的44.25%,全市贡献率排第五。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1-10月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0.12亿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2.19亿元的5.47%,市级考核任务3500万元的34.40%。三是扎实开展招商引资。目前,新引进市外企业1户,完成目标任务1件的100%。四是严格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2024年度已下达中央资金344万元,涉及7个项目。截至11月中旬已完成投资310万元,完成率为90.11%。五是协同推进重点项目。2024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共计26件,其中:水库6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件、灌区6件、山洪沟8件、其他类3件,县水务局高度重视项目的推进,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2024年加快推进东丁水库工程、芒回水库工程、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拉勐河干流治理工程、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其中,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属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国债资金164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558万元,完成率达95%,已支付资金46.4%。

2.水生态文明取得成效。一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4年度水土保持率年度增加值1.18,与“十四五”水土保持率目标年度增加值比值≥0.9。市级下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平方公里,已完成32.09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完成率103.51%。2024年,上级下放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图斑30个,已完成问题核查,涉及“毁林毁草”的违法线索已移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处置。二是严格执行水行政事项审批制度。共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6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7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51.37万元,对15件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4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处罚2件,共处罚金65万元,不予处罚1件,1件正在调查。三是完成全县小流域划定。完成全县小流域划分复核以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复核工作。全县共划定81个小流域,其中24个小流域划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四是依法水资源管理。全县取用水户持有效取水许可证71个,征收水资源费229.86万元,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预算资金800万元,编制完成乡镇级以下供水工程100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首单水权交易,取得中国水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沧源佤族自治县的水权交易鉴证书。对用水取水规模、节水设备等信息进行核实,推动取水贷、节水贷政策落地。五是严格管控河道采砂行为。共派出公职人员80余人驻点,派出技术人员400余人、共出动群众1000余人,共计投入机械设备700余台,聚焦“清理、拆除、复平、清除、恢复、复垦复绿、注销、封堵、台账”等九项重点,已完成小黑江、拉勐河、挡帕河等重点河道和敏感水域内侵占河道库存砂17.85万立方米、拆解无证采砂船舶6艘,采砂设备5套,复垦复绿274.28亩,已恢复河道长度14公里,完成复垦复绿,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六是依法监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全县纳入整改类电站16座,具备安装生态流量监测条件的11座,站点安装设备15座,目前泄放数据、图片、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市、县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均正常运行。立案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案件2件,其中私自取水案1件、未经批准擅自扩建水利设施1件,罚款10万元。

3.河(湖)长制全面落实。一是扛牢压实责任。对各条河流、水库开展检查150条次,印发交办、督办、工作提醒文件8份,督促整改销号问题18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河湖长制培训3次,参训人数185人。三是抓实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9次,共完成河道清理256条次,清理各类垃圾、漂浮物、杂草59吨。四是扎实开展疑似问题图斑复核整治。2024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涉及遥感图斑38个,均已于2024年7月3日完成现场复核工作;共认定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7个,剩余2个计划于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五是抓实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河道巡查、摸排,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四乱问题12个,完成整改销号12个。六是抓实“绿美河湖”建设。年内完成勐董河县城段、芒回水库2个绿美河湖建设达标达效认定。七是纵深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将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流域延伸,向村级河道、沟渠延伸,畅通水体“毛细血管”,维护水域生态健康。制定印发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提供民众所需、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沟渠库塘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畴,全县28条沟渠、1座坝塘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并设立乡级河长29名,村级河长33名,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争2025年底,基本实现河、库、渠畅通、水质清澈、岸坡整洁、水环境优美。

4.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加强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对水库坝塘、重点河道、小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等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对全县11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实地检查,对119个简易雨量站、39台自动雨量站、7台自动水位站等监测设备全面排查、维修、更换。面向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400余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专题培训,夯实基层防汛力量,提高群防群治能力。二是有力应对台风“摩羯”。积极应对台风“摩羯”,通过会商研判和工作安排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做好台风“摩羯”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到勐董水库除险加固、芒回水库在建工程等项目现场检查台风“摩羯”防范应对工作,2支应急队伍分别下沉勐角民族乡、岩帅镇指导协助开展防汛工作,直到本轮强降雨结束。要求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小水电站业主每日“早7晚7”进行工程运行情况、灾情险情、人员转移情况报告,要求防汛“三个责任人”安排开展巡查检查,所有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共下沉水库61人次,保障了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过本次台风侵袭。三是做好蓄水保供水工作。全县65座库塘完成蓄水5010.09万立方米,其中:勐董水库完成1270万立方米,东丁水库完成1380万立方米;12座小(一)型水库完成1927.61万立方米,21座小(二)型水库完成404.38万立方米,30座小坝塘完成28.1万立方米。超额完成895.09万立方米,完成率121.7%。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50,683.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50,683.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0元。与上年6,244,274.49元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3,106,408.94元,增加49.7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预算项目配套资金增加;二是历年水利工程项目实有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50,683.43元,其中:本年收入6,350,683.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50,683.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6,244,274.49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106,408.94元,增加1.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50,683.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50,683.43元,其中:基本支出6,060,683.43元,与上年6,074,274.49元对比减少13,591.06元,减少0.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3,290,000.00元,与上年170,000.00元对比增加3,120,000.00元,增加1835.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预算项目配套资金支出增加;二是历年水利工程项目实有资金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9,723.4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17,197.6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49,550.2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44,316.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8,318.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5,7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1,689.38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213030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02,733.3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9.213030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3,129,220.2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0.213030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1.21303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经费支出;

12.21303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工作经费支出;

13.21303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工作经费支出;

14.21303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2,162.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基本支出6,060,683.43元,项目支出290,000.00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482,3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34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654,6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4,624.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163,6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66.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1,605,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708.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9,550.24元(其中:基本支出549550.2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4,090.48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90.4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50.07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0.0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412,162.68元(其中:基本支出412,162.68元,项目支出0元)。

9.“30201”办公费6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0.00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

10.“30202”印刷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11.“30205”水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06”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7”邮电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11”差旅费9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0.00元,项目支出74,000.00元)。

15.“30217”公务接待费3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500.00元,项目支出31,000.00元)。

16.“30228”工会经费29,646.96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6.96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1,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02”退休费666,92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6,921.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04”抚恤金44,3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1005”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500.00元,较上年增加10,357.48元,增加11.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500.00元,较上年增加7,422.30元,增加18.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7次,共计接待401人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开展水利前期工作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935.18元,增加5.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935.18元,增加5.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二)上级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

(三)自有资金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

(四)非财政拨款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共申报项目5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90,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目标5个。具体如下:

(一)河长制项目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河长制项目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评细则的通知》(临河长办发〔2023〕3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全面开展2025年河湖长制的工作计划,要求完成全县内部分河流和水库的“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开展全县22条河流,15座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为河湖保护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做好河湖长制的广泛宣传、推行河长制宣传教育;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违章建筑整治行动,加强河道保洁及综合治理等。

6.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县级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县河(湖)长制的管理工作,确保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经费。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河湖净化行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群众的河湖治理保护意识不断提升。

(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水土保持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临政水字〔2024〕47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遥感监测)、监管执法经费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及河道采砂监督检查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违法图斑现场核查;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处罚;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规划及河道采砂规划;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等水土保持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县级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一是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工作;二是确保水土保持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采购监测设备等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砂石资源税;二是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履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及义务;三是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水资源管理保护项目经费

1.项目名称:水资源管理保护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2011〕128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开展水行政执法、对县域内取用水计量进行监管,按月核查水量,督促用水企业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执法检查,维护河道内水环境稳定;监督县级水源地管理单位维护水源地标示标牌、隔离防护、界桩,指导乡镇完善乡镇级水资源保护及标准化建设;创建节水型单位,重点突出节水器具的普及和利用。

5.项目实施内容:监督县级水源地管理单位维护水源地标志标牌、隔离防护、界桩等,指导乡镇完善乡镇级水资源保护及标准化建设;创建节水型单位,重点突出节水器具的普及和利用。完成水源地防护网、警示牌、标识牌、界桩等建设内容。

6.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县级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县2025年水行政执法目标任务,确保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项目人员的相关工作经费。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督促用水企业依法足额缴纳水资源费;二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四)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沧发改联发〔2024〕26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在保证农业基本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多用水多付费、少用水少付费、节约用水得补贴”机制。在具备精准计量的条件下,推广计量收费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相结合的用水制度,提高用水效率。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2025年度改善农业用水面积21.66万亩。

6.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县级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县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人员的相关工作经费。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群众节约用水意识不断提升;三是提高了21.66万亩农业灌溉效率。

(五)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及防汛抗旱项目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及防汛抗旱项目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沧办发〔2019〕70号)。

3.项目实施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一是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科普宣传。二是开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检查,对库塘、小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开展风险安全检查。三是对涉水事项行政审批工作。主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及洪水影响评价进行审批,规范河道管理。四是开展山洪灾害防治检查防范工作。五是做好防汛减灾物资储备。六是做好采购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储备抗旱应急水袋、小型水泵、抗旱应急水管等物资。七是开展河道堤防管理。对勐董河县城段4道液压翻板闸维护,做好河道堤防安全管护及抗旱应急保供水。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订制和发放《河道管理法律知识宣传单页》《预防溺水安全攻略宣传单页》《暴雨洪水灾害预防与自救宣传单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知识问答》《防灾减灾日水旱灾害宣传单页》《河道堤防抢险与自救宣传折页》《预防溺水避险与救助宣传折页》《预防溺水避险与救助宣传橱窗广告栏画面》《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水利小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二是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开展检查,对库塘、小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开展风险安全检查。三是开展涉水事项行政审批。主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及洪水影响评价进行审批,规范河道管理。四是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和防洪工作。主要对全县已建的119个山洪灾害简易雨量报警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五是采购防汛减灾物资储备。储备防洪编织袋、防汛应急大型机械使用、防汛抗旱应急燃油等应急物资。六是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储备抗旱应急水袋、小型水泵、抗旱应急水管等物资。七是开展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对勐董河县城段4道液压翻板闸维护,做好河道堤防安全管护及抗旱应急保供水。

6.资金安排情况:使用县级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县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及防汛抗旱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对全县已建的119个山洪灾害简易雨量报警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一是通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对库塘、小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开展风险安全检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是通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及洪水影响评价进行审批,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工作,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建设。四是通过对全县119个山洪灾害简易雨量报警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工作,提升全县的防灾减灾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和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包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50.00元,增加13.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和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89,196,437.70元,其中,流动资产58,181,241.17元,固定资产净值2,373,30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1元,其他资产128,641,887.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24,170.23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减少55,000.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85,201.84元,工程物资减少60,3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9,393,879.22元,在建工程减少2,640,974.16元,公共基础设施减少2,188,815.01元,在建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减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结转在建水利工程投资;二是调整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5,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2.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无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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