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拟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渔业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与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六)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小型水利工程和跨乡(镇)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小水电站和大坝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生产和建设开发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检查。
(十)拟订农村水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1.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统筹推进水利项目规划和计划。2024年县政府下达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6亿元,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728亿元,完成县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60000万元的52.8%。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0.12亿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2.19亿元的5.47%,市级考核任务3500万元的34.40%。三是扎实开展招商引资。目前,新引进市外企业1户,完成目标任务1项的100%。四是严格落实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2024年度已下达中央资金344万元,涉及7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44万元,完成率为100%。五是协同推进重点项目。2024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共计26件,其中:水库6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件、灌区6件、山洪沟治理8件、其他类3件,县水务局高度重视项目的推进,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六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2024年加快推进东丁水库工程、芒回水库工程、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拉勐河干流治理工程、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联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其中,挡帕河沧源段治理工程属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国债资金164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558万元,完成率达95%,已支付资金46.4%。
2.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一是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率年度增加值为1.18,与“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率目标年度增加值比值≥0.9。市级下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平方公里,已完成32.09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完成率103.51%。2024年,上级下放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图斑30个,已完成问题核查,涉及“毁林毁草”的违法线索已移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处置。二是严格执行水行政事项审批制度。共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6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7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51.37万元,对15件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4件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处罚2件,共处罚金65万元,不予处罚1件,1件正在调查。三是完成全县小流域划定。完成全县小流域划分复核以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复核工作。全县共划定81个小流域,其中24个小流域被划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四是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全县取用水户持有效取水许可证71个,征收水资源费229.86万元,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预算资金800万元,编制完成乡镇级以下供水工程100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首单水权交易,积极探索水资源管理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新路径,成功获得水权质押贷款170万元。对用水取水规模、节水设备等信息进行核实,推动取水贷、节水贷政策落地。五是严格管控河道采砂行为。共派出公职人员80余人驻点,派出技术人员400余人、共出动群众1000余人,共计投入机械设备700余台,聚焦“清理、拆除、复平、清除、恢复、复垦复绿、注销、封堵、台账”等九项重点,已完成小黑江、拉勐河、挡帕河等重点河道和敏感水域内侵占河道库存砂17.85万立方米、拆解无证采砂船舶6艘,采砂设备5套,复垦复绿274.28亩,已恢复河道长度14公里,完成复垦复绿,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六是依法监管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全县纳入整改类电站16座,具备安装生态流量监测条件的11座,站点安装设备15座,目前已将泄放数据、图片、实时监控视频等接入市、县级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均正常运行。立案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案件2件,其中私自取水案1件、未经批准擅自扩建水利设施案1件,罚款10万元。
3.河(湖)长制全面落实。一是扛牢压实责任。对各条河流、水库开展检查150条次,印发交办、督办、工作提醒文件10份,督促整改销号问题39个。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河湖长制培训3次,参训人数185人。三是抓实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9次,共完成河道清理270条次,清理各类垃圾、漂浮物、杂草59吨。四是扎实开展疑似问题图斑复核整治。2024年沧源佤族自治县涉及遥感图斑38个,均已于2024年7月3日完成现场复核工作;共认定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9个,完成整改率100%。五是抓实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河道巡查、摸排,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2个,完成整改销号12个。六是抓实“绿美河湖”建设。年内完成勐董河县城段、芒回水库段2个绿美河湖建设达标达效认定。七是纵深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将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流域延伸,向村级河道、沟渠延伸,畅通水体“毛细血管”,维护水域生态健康。制定印发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提供民众所需、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沟渠库塘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畴,全县28条沟渠、1座坝塘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并设立乡级河长29名,村级河长33名,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争2025年底,基本实现河、库、渠畅通、水质清澈、岸坡整洁、水环境优美。
4.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加强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对水库坝塘、重点河道、小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水利工程等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对全县11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实地检查,对119个简易雨量站、39台自动雨量站、7台自动水位站等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维修、更换。面向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等400余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专题培训,夯实基层防汛力量,提高群防群治能力。二是有力应对台风“摩羯”。积极应对台风“摩羯”,通过会商研判和安排印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做好台风“摩羯”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到勐董水库除险加固、芒回水库在建工程等项目现场检查台风“摩羯”防范应对工作,2支应急队伍分别下沉勐角民族乡、岩帅镇指导协助开展防汛工作,直到本轮强降雨结束。要求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小水电站业主每日“早7晚7”进行工程运行情况、灾情险情、人员转移情况报告,要求防汛“三个责任人”安排开展巡查检查,所有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共下沉水库61人次,保障了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过本次台风侵袭。三是做好蓄水保供水工作。全县65座库塘完成蓄水5010.09万立方米,其中:勐董水库完成1270万立方米,东丁水库完成1380万立方米;12座小(一)型水库完成1927.61万立方米,21座小(二)型水库完成404.38万立方米,30座小坝塘完成28.1万立方米。超额完成895.09万立方米,完成率达121.7%。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资产财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水咨询服务站、河(湖)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
纳入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6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5)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2024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6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88万元,占总收入的95.83%;其他收入36.16万元,占总收入的4.17%。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6.23万元,下降56.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1.02万元,下降58.67%;其他收入增加34.79万元,增长2539.42%。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懂水库扩建工程、界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部分水利工程已移交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致使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6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76万元,占总支出的70.11%;项目支出259.13万元,占总支出的29.89%;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42.52万元,下降75.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95万元,下降12.01%;项目支出减少2559.56万元,下降90.81%;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懂水库扩建工程、界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等部分水利工程已移交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致使本年度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7.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人均基本支出17.8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85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2年爱心水窖工程项目经费16.4945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25m3小水窖1373座,其中:岩帅镇104座,团结工委134座,勐省镇105座,勐角乡89座,勐董镇296座,勐来乡106座,糯良乡235座,单甲乡153座,班老乡79座,班洪乡41座、芒卡镇31座。本次支付16.49456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2. 班洪乡公坎村整村推进项目经费3.299888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灌溉沟渠防渗处理和农村人饮工程,已完成农村人饮工程8项,涉及法宝、公坎大寨、胶队、芒来、合作、翁子、公弄和芒外8个村民小组以及法宝小学,农村饮水安全主管道19km,2m³取水池8座,50m³调节水池2座,净水处理设备9套。完成防渗支砌灌溉沟2条,总长5.877km,输水管道3.1km,3m³取水池1座、200m³灌溉水池1个。本次支付3.299888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3. 达董水库清洁型小流域水保工程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88平方公里,完成村间道路浇477米,村内道路3060米,路边排水沟3537米,浆砌石挡墙812.86米,安装太阳能灯12盏,新建厕所4间;本次支付10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4.2022年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取水系统,架设主管DN50mm涂塑钢管安装7000米、配水管网安装DN40mm钢管2000米、安装DN25mm钢管2000米、安装DN20mm钢管1500米、安装DN15mm钢管5000米;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本次支付6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5.2023年和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经费40.131万元,一是主要用于实施2023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设施44处维修养护工程,维修管道26599米、更换管件5316个,维修工程覆盖7万人。二是主要用于2024年维修养护61件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本次支付40.131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6. 2020年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项目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涉及全县7个乡镇18件的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5325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51人,该项目早已完工,本次支付45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7.勐董镇龙乃村、永和社区供水工程项目资金32.84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取水池一座,供水涂塑镀锌钢管3186米,提水涂塑镀锌钢管3922米,泵站(水厂)土方开挖13638.03m³,200m³清水池一座,泵站(水厂)M7.5浆砌石护坡162.15m³、M7.5浆砌石挡墙305.33m³,10kv输电线路2.43km,厂房浇筑,安装调试净水设备,改扩建进场道路390m,200m³高位蓄水池一座。本次支付32.849万元资金,用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8.2013年美丽河湖省级奖补资金和2022年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奖补资金共7.53587万元。一是主要用于勐董河滨河公园景观4道液压翻板闸维修养护项目;二是南撒水库“绿美河湖”建设项目,完成清理渣料200立方米,回填土方300立方米,共种植鲜花、绿植苗木、花卉20122株。三是拍摄制作两个“美丽河湖”宣传片。四是制作绿美河湖宣传展板2个。本次支付7.53587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拖欠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9.2020年山洪灾害项目经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自动雨量监测站1处,维修自动雨量监测站12处,制作山洪灾害宣传栏24块,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10个乡镇,本次支付10万元资金属于偿还施工企业的应付未付工程款。
10.2023年山洪灾害项目资金12.55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新建自动雨量监测站2处,新建简易雨量站5处;安装大屏显示系统1套、安装会议系统1套;完善群测群防体系17套;开展雨量站监测巡检维护39个,开展简易雨量站巡检维护119个。本次支付的12.5526万元资金用于偿还施工企业应付未付的工程款。
11.2023-2024年度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在线计量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20111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取水口在线计量设备安装2套,生态流量在线传输设备的安装1套。
12.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121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末级渠系分界安装水量计量设施;二是对全县农业排灌水利设施开展维修养护;三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延续办理水权证。
13.2024年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等防汛抗旱项目资金23.942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及河道采砂监督检查工作24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审查20件,水土保持违法图斑现场核查10件,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处罚5件,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3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规划及河道采砂规划各1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2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4.2023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等其他水利项目资金34.9973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补助11个乡镇应急拉水送水180次1820吨;二是维修养护抗旱保供水设施7处,保障城乡群众基本生活用水2.9758万人次,解决大牲畜饮水19237头;三是完成抗旱保苗77215亩,努力降低干旱给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6%。与上年相比减少2386.99万元,下降74.16%,完成年初预算的75.06%。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移交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核算,致使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4.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4.89万元,死亡抚恤(生活补助)10.6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3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类)支出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5.6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4.农林水(类)支出63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4%,完成年初预算的71.73%。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393.89万元(基本工资148.23万元,津贴补贴65.23万元,奖金16.36万元,绩效工资16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万元(办公费2.58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5.77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6.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三是资本性支出216.2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93.4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22.8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核算的水利工程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3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完成年初预算的94.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被调到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局后,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万元,决算为2.98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7.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7万元,下降72.28%。减少的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接待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公务接待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1万元,决算为1.9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09%,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4万元,下降66.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万元,决算为1.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91%,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3万元,下降78.6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财政未审批通过,虽然有接待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导致公务接待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7万元,下降72.2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接待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公务接待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1万元,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比上年同期减少3.84万元,同比下降66.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万元,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比上年同期减少3.93万元,同比下降78.6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公务接待费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公务接待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年度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费用。开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汛抗旱等水利项目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河(湖)长制工作、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项目等相关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8.0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45万元,下降23.18%,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审批通过,有费用产生,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核算的水利项目减少,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5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2.8万元,差旅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工会经费2.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6.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8919.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18.12万元,固定资产237.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公共基础设施12864.1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2.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2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64.09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减少224.9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939.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4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6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88万元,占总收入的95.83%;其他收入36.16万元,占总收入的4.17%。
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6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76万元,占总支出的70.11%;项目支出259.13万元,占总支出的29.89%;
2024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59.13万元共包括14个项目,其中上级预算项目13个,县级预算项目1个。2024年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59.13万元,支出259.13万元。自评等级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照“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700233201111